歐盟《新電池法》((EU) 2023/1542)于2023年8月17日生效,取代原有的《電池指令》(2006/66/EC),對電池的全生命周期(從生產到回收)提出更嚴格的環保與可持續要求。該法規直接影響中國、韓國、美國等全球電池產業鏈,企業需緊急應對合規挑戰。法規要求各成員國必須設立生產者登記冊,所有生產商需在首次向每個成員國提供電池時提交注冊申請。明確了“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要求生產商對其投放于歐盟市場的電池承擔包括分類收集、運輸在內的全程責任。
法規規定獲得授權的生產者責任組織可代表生產商其履行生產者延伸責任義務,還需每年公布其所代表的生產商的廢電池分類收集率、回收效率和材料回收水平等信息,同時保障商業機密。
法規明確規定經銷商必須免費從最終用戶處回收所有化學成分、品牌或產地的廢電池。同時,遠程合同銷售電池的經銷商需提供足量的收集點,覆蓋成員國全境,確保最終用戶能夠便捷地退回廢舊電池。
歐盟新電池法規的實施將推動全球電池行業朝著更加環保、可持續的方向邁進。相關企業需盡快了解法規要求,構建合規體系,以適應歐盟市場對電池產品日趨嚴格的環保標準。
覆蓋所有電池類型:
電池類別 | 示例 | 新增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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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攜式電池 | 手機、筆記本電池 | 強制回收標簽、碳足跡聲明 |
電動汽車電池(EV) | 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 | 鈷/鋰/鎳回收率≥90%(2031年) |
工業電池 | 儲能系統、叉車電池 | 供應鏈盡職調查(沖突礦產) |
輕型交通工具電池 | 電動自行車、滑板車電池 | 可拆卸設計(2027年起) |